咸宁市“9·22” 二甲胺泄漏事故处置经验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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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14年9月22日凌晨4:08分左右,咸通高速咸宁东站口一辆运输二甲胺的槽罐车违规倒车撞到路边护栏,导致槽罐左侧尾部放料阀撞裂,车载30.42吨二甲胺发生泄漏。二甲胺易燃,受热极易气化,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且有强烈刺激性,与皮肤接触可致皮肤坏死,与眼睛接触可致角膜损伤。 二、处置经过 事故发生后,槽罐车司机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咸安区消防中队接到事故报警后迅速组织消防官兵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并向咸安区政府办公室报告。咸安区政府领导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公安、环保、横沟桥镇政府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和队伍赶赴现场协助消防部门开展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应急办接到咸通高速交警大队报告后,迅速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并及时协调市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队伍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市政府副秘书长胡建,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和咸安区政府负责人均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咸安消防中队在高速公路两端1000米范围内设置警戒线,单干线出一门摇摆炮对中、尾部进行稀释,并命2名战斗员佩戴重型防化服和空气呼吸器侦察泄露点。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派3台水罐车,1台防化洗消车,22名官兵的增援力量到场,并对现场主战车辆供水,加强对罐体泄露部位稀释,同时派员对泄露点进行堵漏。至22日下午6点30分左右,事故车辆泄露液体完全引流完毕,事故应急处置结束,无人员伤亡和次生事故。9月22日上午8:30分,省环保局工作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了相关环境检测工作。根据专家意见,对五八塘旁边的一户居民进行了转移。咸安区消防中队安排2台水罐车、5名官兵,对事故现场两侧水沟进行了洗消,并用盐酸对泄漏点进行了中和。9月22日至23日,咸安区环保局先后5次对受污染的水源和鱼塘进行检测,9月23日早上(第4次)的结果是PH值为9,基本达标(标准值为6至9)。至此,事故得以完全控制。 三、经验总结 “9·22” 二甲胺泄漏事故的成功处置,充分验证了市、区两级多次进行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的成效,避免了人员伤亡和次生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降低了事故损失。一是消防官兵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为成功处置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二是科学处置,使泄漏危化品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消除,防止了泄漏危化品对附近人员和周边环境造成危害。三是部门联动,省、市、区三级群策群力、携手处置,使此次事故得到了及时、科学、成功处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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