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事故

时间:2015-05-19信息来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字体:[ ]视力保护色:

  预防/预警
  (1)配全救生器材。各类水上交通工具都应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救生设备,如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筏等。
  (2)熟悉救生设备。上船后应了解救生设备存放的地点,掌握使用方法。
  (3)关注警示预报。天气及水文状况的急剧变化,往往引发水上交通事故,应高度关注。大风大雾时不坐船。
  (4)注意船容船貌。标志不清的船不坐,破烂不堪的船不坐,超载的船不坐。
  应急要点
  (1)迅速呼救。牢记海上搜救中心的报警电话:区号+12395(“123救我”),或拨打110报警;有船只靠近时,应利用救生哨等呼救。
  (2)听从指挥。船舶发生事故后,旅客不要惊慌,不要聚集在船的一舷,应听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撤离。
  (3)有备跳船。弃船入水前应穿上救生衣,或抱住大块塑料泡沫、空木箱、木板等漂浮物。
  (4)“滑入”水中。尽可能利用舷梯、绳索、消防皮管等滑入水中。
  (5)直立入水。若需跳水,应两肘夹住身体两侧,一手捂鼻,一手向下拉紧救生衣,深呼吸,闭口,两腿伸直,直立式跳入水中。
  尽量避免从5 米以上的高度直接跳入水中。
  (6)速离沉船。入水后,应尽快游离事故船只,防止被沉船卷入旋涡。
  (7)潜水防火。入水后,若发现四周有油火,应设法潜水,游向上风处;换气时,用双手将头部上方的油和火拨开,再抬头呼吸。
  (8)保存体力。以较小的运动幅度使身体漂浮,减少体力和热量的消耗。
  (9)水中靠拢。两人以上跳水,入水后应尽可能靠拢,相互鼓励,增大目标,以利于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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