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孝感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 依据《孝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孝感政发[2011]17号),调整孝感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综合履行原成立的孝感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孝感市应急救援专家委员会、孝感市减灾委员会职责和其它相关职责。 主 任:市长 常务副主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各位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秘书长、各位副秘书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委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孝感军分区、消防支队、武警支队及其他有关单位负责人。 应急委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市政府应急办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总值班室主任兼任应急办主任。 |